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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審訊第 100 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8.07

  • 鄒家成稱發起「墨落無悔」為展抗爭意志 聲明無約束力亦非協調會議共識
  • 鄒家成稱不信「35+」、惟有「政棍」明知不可能仍「販賣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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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踏入審訊第100天。鄒家成今就「墨落無悔」聲明作供,表示戴耀廷2020年6月9日記者會宣布參選人毋須簽文件以免製造「DQ紅書」,是他和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的「導火線」,他質疑戴做法「有冇咁兒戲」、是「退縮」表現,望透過聲明展現抗爭意志、防範初選落敗者繼續參選,而參選人是自願簽署,自行承擔DQ風險。鄒又指,「墨落」並無約束力,如簽署者反悔發起人「咩都做唔到」,但聲明面向公眾,故如違承諾「要接受問責嘅對象都係選民」。

鄒並指,「墨落聲明」的結構是由他制定,再由張可森草擬,當中談及會運用否決權的字句是來自戴耀廷在新東協調會議上的說法。惟鄒強調,該點雖會上有討論,但無達成共識、亦非初選協調會議共識,而參選人簽署「墨落」後,是就「墨落」所寫聲明形成表面共識,但無提倡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鄒稱戴耀廷宣布參選人毋須簽文件 為他與張可森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導火線

參選新界東的鄒家成今繼續作供,步入法庭後向旁聽席微笑揮手。鄒在大律師陳世傑主問下表示,無收過「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的文件。法官李運騰關注文件提及「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問新東是否有協議使用「會運用」,鄒不同意。

辯方續就「墨落無悔」發問,鄒家成表示,理解戴耀廷6月9日記者會表示毋須參選人簽文件,因不想製造一個「DQ紅書」予藉口行政機關DQ候選人,而「我認為6月9號個記招,係一條導火線,令到我同埋另外兩位,即係張可森同埋梁晃維,發起『墨落無悔』」。

image02 ▲ 戴耀廷(資料圖片)

鄒質疑戴耀廷決定「有冇咁兒戲」、「係一個退縮」

鄒續指,他約於6月10日中午才從網媒得知戴耀廷曾於6月9日召記者會,當時他有兩個想法,首先戴在協調會上一直表示,能達成共識的項目「會變成一份文件畀參選人簽署」,亦是他接收到的訊息,但戴在無通知過參選人的情況下,突然開記招指不需要簽署文件,「我就覺得:有冇咁兒戲呀?」

鄒續指,其次是戴耀廷稱不想製造「DQ紅書」,但鄒認為據2016年選舉經驗,DQ紅線應是「主張香港獨立」,但協調會上無討論與港獨有關,「所以我唔明驚啲乜嘢」。鄒並指,「如果係因為一啲消息人士去施壓又好、定唔知點樣啦,而選擇突然宣布唔需要簽署文件呢,係一個退縮。」

鄒稱先後聯絡張可森梁晃維 表示「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

鄒家成續指當時約為下午3時,「我記得我係先同張可森聯絡」,分享上述想法,張有看記招亦同意其想法,鄒續指「要簽返啲嘢去展現抗爭意志」,張同意;鄒其後再聯絡梁晃維說相同的話,梁也同意,三人遂開設一個 Telegram 群組討論。

image03 ▲ 左起:張可森、鄒家成、梁晃維(資料圖片)

法官關注,為何鄒家成會聯絡參選新界西的張可森,鄒指他大概4月時已認識張可森和參選港島的梁晃維,「我哋見過面、傾過偈,覺得幾啱傾」;至於為何要找其他區的參選人,「其實冇諗咁多嘅嗰一刻」。鄒並同意法官陳仲衡指,他是為整個初選、而非只是其選區做一些事情。

鄒稱聲明自願簽署無約束力 如違承諾接受問責對象是選民

鄒續指,三人很快決定要發起一個網絡聲明,主要有三個目的:一,向公眾展現抗爭意志;二,防範其他人初選落敗都繼續參加官方選舉;三,「呢份聲明係比大家自願去簽嘅,咁就由得其他參選人自行去承擔返可能會被DQ嘅風險」,這亦是回應戴耀廷6月9日記招的擔憂。陳世傑問,該聲明是一份聲明抑或協議?鄒答「佢只係一個聲明」,如人們同意就可選擇簽署,他一度指「情況類似民建聯喺街頭搞一個簽名活動咁樣」,惟法官指不感興趣。

鄒並指,「墨落無悔」是一份「無約束力」的聲明,「事實上佢簽完『墨落無悔』,佢最後係反悔嘅話,其實我哋三位發起人,咩都做唔到。」法官陳仲衡指,但聲明提到「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鄒同意,指「墨落」是一份「面向公眾」的聲明,「如果參選人違反承諾,佢要接受問責嘅對象都係選民。」

鄒稱三人討論約一小時後 由張可森執筆起草

就「墨落無悔」的草擬過程,鄒家成解釋「負責執筆起草嗰個,係張可森」,而張正式草擬前三人曾討論了約一小時,張約於4時開始「閉門草擬」,草擬途中遇到問題也會再問,最終他們6時半左右收到初稿,三人修改一次後,接近8時完成最終版本。

鄒並指,3人一早決定晚上9時發文,並於8至9時期間嘗試分別私下將「墨落」的最終版本發給他們認識的參選人。鄒解釋,此做法一來「純粹禮貌上,早少少通知我哋認識嘅參選人」,二來亦因「正式出街嗰一刻,我哋都想多返少少人名喺呢度,唔係淨係得我哋三個」,而他們只是通知而非諮詢他們意見。

鄒稱發布「墨落」前曾各自通知非同區參選人

鄒續指,他只曾將聲明發給黃子悅,解釋「只係因為我電話有佢 number 啫,冇咩特別」,他並不知道張和梁分別私下發給誰。鄒並指當時向黃指聲明於9時會「正式出街」,問黃有否興趣簽署,黃說「好」。

法官關注,為何參選新東的鄒,會聯絡參選新西的黃子悅,問鄒沒有其他新東候選人的聯絡電話嗎?鄒指,三人事前已表示不想將聲明私下發給同區參選人,「因為始終覺得好似係同區嘅競爭者,咁就唔想好似私底下 send 畀你好似教你點樣選舉咁樣」,形容是「刻意安排」。鄒並指就其他新東參選人,「如果我話係咪要搵佢哋搵唔到呢,唔係」,但當時無特意將新東參選人加入電話簿。鄒並在法官追問下指,三人就聯絡其他人沒有分工,「只係避免 send 畀自己同區。」

鄒重申,不記得張可森和梁晃維聯絡了什麼人,而他們各自聯絡參選人後將收集到的名字整合,並於9時一起在 Facebook 發布,但聲明發布時有多少名字他「真係唔記得」,不過連同三人在內「應該係10個內」。鄒亦指沒有指示過其他人要在自己 Facebook 發布,供他們自行考慮。

鄒供述簽署流程 包括在Google Doc加名及聯絡發起人

就「墨落無悔」加名的方法,鄒家成解釋,當時「反應都叫做幾踴躍,啲名都好亂」,故他於6月10日晚或11日早上曾開設一個所有人都可以編輯的「Google doc」檔案,讓自己整理名單,而張可森和梁晃維有向其他人私下發布該文件的連結,他亦會「隨緣」在 Facebook 看有沒有人發布聲明,並更新「Google Doc」的名單,間中就會按名單編輯 Facebook 的帖文。

法官陳慶偉問,為何聲明最底有「*如希望參與聯署,請聯絡鄒家成/張可森/梁晃維」一句,鄒答:「咁搞得一個公開嘅聲明,都叫做打開門做生意,咁就梗係想越多人簽越好啦,因為個目的係要展現抗爭意志啊嘛。」鄒同意,除上述兩方法,亦可透過聯絡發起人簽署,當時亦有人私下 Facebook inbox 他表示想加名,但並非參加初選的人。

鄒稱「墨落」是以五區為基礎的聲明 曾獲張可森和梁晃維提供九西九東資訊

而就「墨落無悔」的內容,鄒家成表明「『墨落無悔』個結構,係我制定嘅」,即包括第一至四段和兩點聲明,但不包括第五段。鄒其後就聲明內容解釋,就「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鄒稱是指五個地區的初選協調會議,「『墨落無悔』係一份以五區作為基礎嘅聲明。」至於「共同綱領」,鄒指是五區協調會議上的「議程(agenda)」,即協調會議上「所有傾過嘅項目」,但不一定有取得共識。

法官關注,聲明發起人只來自3個選區,他們如何得知其他區都有討論同樣的綱領?鄒指三人有各自分享自己區協調會議的情況,而九西的資訊由張可森提供,但不知道他聯絡誰,而張可森或梁晃維亦有告知他九東的資訊,但他不記得是誰說。

鄒稱協調會議共識包括辦初選等4點 惟亦有未達共識項目、存「差異」

被問協調會議達成什麼共識,鄒指有4點:辦初選、辦初選論壇、以靈童制為替補機制、及「贏咗有得選、輸咗冇得選」。法官陳慶偉問,最後一點即與「墨落」的第二點聲明「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各區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一樣?鄒指「唔完全一樣」,指前者是「棄選機制」其中一個分支,另一分支是目標議席。

而就聲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一句提到的「差異」,鄒解釋「喺初選協調會議上面,大家係有啲爭拗嘅」,可理解為在討論「墨落無悔」一刻「暫時未有共識嘅項目」。

鄒稱兩點聲明為「焦點所在」、引張可森稱「畫龍點睛」處在向選民交代

至於「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一句,鄒解釋是一個「過渡句」,「根據張可森嘅講法,佢係話想產生一種承上啟下,同埋畫龍點睛嘅作用」,林卓廷、陳志全和施德來等發笑。

李運騰問,是否即想令讀者注意到該句之後出現的兩點聲明為重點?鄒同意,亦同意因此聲明標題為「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鄒並指,該兩點「當然係聲明嘅焦點所在」、「當然係聲明嘅重點」,而據張可森的說法,「嗰個畫龍點睛嘅精要之處,在於向選民交代。」

鄒稱「墨落」會運用否決權一句非協調會議共識

李運騰問,若協調會議的共識只是鄒家成所說的4點,究竟有什麼爭議(controversial)令戴耀廷不想人簽署有該些共識的文件?並笑指戴也宣布了會有初選、之後也會有論壇直播、「贏咗有得選」亦是協調根本概念,該4點有什麼如此秘密(secretive)或具爭議性,令戴不想簽文件?

鄒家成回應,看到6月9日記招後「的確係有少少詫異嘅」,他亦不清楚各區達成了什麼共識。但就「墨落」第一點聲明:「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他指並非共識,舉例戴在新東會議只表達他個人對五大訴求的看法,但並非大家「真係 round 一圈」去討論的議題。

鄒稱戴耀廷新東會上重複否決權句子 自己憑記憶寫予張可森草擬「墨落」

鄒並指,就「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這一部分字眼,「係我喺 Telegram 打(字)畀張可森嘅」;至於之後「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的部分,他則不知道,應是張自己寫,但他們曾討論五大訴求的內容。

法官李運騰續展示新界西的協議文件,指會運用否決權一句與「墨落」幾乎一樣。鄒同意兩者有相似之處,並解釋戴耀廷有在第二次協調會議讀出該句。法官關注李運騰是從文件讀出、抑或是憑記憶讀出,惟鄒沒有正面回應,並指不記得當時有否抄低整句句子,但該句在協調會議有重複數次,他是「憑記憶打返出嚟畀張可森去寫呢句嘅」。

官主動展示新東及新西協議文件 稱與「墨落」字句一致、問是否巧合

李運騰笑着問,會上重複的次數足以令他記清楚該句?鄒說「其實呢句好好記㗎」,後答「係」。李亦問,因此該段其實是受戴耀廷影響,即鄒是跟隨戴的說法?鄒指戴耀廷讀出該句時有提到「積極」,但他就根據新東爭拗改為「會」。

李運騰再要求展示新東協議文件,用字為「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問「墨落」出現相似句子,是否只是巧合?鄒重申「墨落」用「會運用」是他在第二次新東協調會議的動議,因此「未必稱得上為巧合,而係嚟自我嘅經驗」。

鄒稱「墨落」聲明起源並非共識、簽署後是就「墨落」聲明形成共識

辯方問,因此鄒家成是將一些並無達成共識的內容放進聲明?鄒說「我的確係想推銷聲明裡面第一點」,重申目的是聲明所列「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

李運騰指但那會減低彈性,因戴耀廷曾稱加入「積極」是為保留彈性。鄒指戴無特別提「係唔係想保持彈性」,只提到意思是「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李指那正是彈性,鄒即說:「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嘅話,咁我唔知寫嚟做乜嘢。」李運騰笑指他同意,並指因此鄒是想展示抗爭意志,望用最清楚的寫法,避免模棱兩可?鄒同意。

鄒再同意,就運用否決權的第一點聲明會上有討論,但沒有達成共識,強調「墨落無悔」聲明起源並非來自共識,「當有人同意兩點聲明,佢簽署之後,我哋就會形成一個表面上嘅共識,就係有某一個數量嘅人同意呢兩點。」

鄒不同意「墨落無悔」向組織者施壓、重申無提倡無差別否決財案

陳世傑問,而鄒是想將聲明通知組織者?李運騰亦問,鄒是想透過聲明的簽署人數,向組織者施壓?鄒不同意,並同意李運騰指聲明是面向公眾,無意向組織者施壓。不過鄒亦同意,之後曾將聲明及簽署人數發給組織者,陳問是想讓組織者知道情況?鄒說「呢個係之後嘅事」。

就鄒早前供稱,會以五大訴求為「唯一優先標準」審視預算案,他今同意認為議員的責任是爭取五大訴求,而以五大訴求為審視預算案的基礎,亦是恰當履行議員職責。鄒亦指,他在「墨落」並無提倡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亦對簽署者沒有任何約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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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7日)踏入審訊第100天。鄒家成繼續作供,表示與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張可森和梁晃維均不相信「35+」,而初選意義是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墨落」與「35+」無關,只是將參選人政治理念帶到選民面前,展示抗爭意志。鄒又提及,有三類人表面主張35+有可能,包括明知35+不可能但仍「販賣假希望」的「政棍」、覺得35+有可能的天真理想主義者、及覺得35+無可能,但有政治勇氣和承擔望讓全世界知道,無論如何努力「當權者係唔會畀民主派攞到35+」。

鄒又表示,曾聽聞不少傳統泛民要求戴耀廷勿要大家簽文件,認為戴稱毋須簽文件是來自傳統泛民意思;而他直至收到審訊文件夾前無聽過「攬炒十步」,並理解「攬炒」為「側重於自我犧牲」的態度,從不是禁忌,反而很常見,「有權勢者打壓無權勢者,有反抗,就會形成『攬炒』」,而攬炒目的是拉近雙方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鄒稱「墨落」並無以「35+」作為前提、遵守棄選機制不代表能取「35+」

鄒家成續就「墨落無悔」聲明作供,他今早供稱發起聲明為展示抗爭意志,惟並無約束力。鄒下午被問及聲明與「35+」的關係,他同意「35+計劃」目的是取得立會過半,但「墨落無悔」並沒有以「35+」作為前提。法官陳仲衡指,但就聲明支持度不足須停止選舉工程的一點,與「35+計劃」很有關。鄒不同意有很大關係,指棄選機制概念的確來自「35+計劃」,但參選人遵守不代表會取得「35+」。

鄒重申,「墨落」的主要目的是「為確保抗爭陣營參選人,有最基本的抗爭意志」,法官李運騰即質疑,棄選機制與「抗爭意志」無關。鄒承認兩者的確無直接關係,放在聲明是因認為這是初選的「基本邏輯」,以保障出線者勝出的機會。

鄒稱發起人俱不信「35+」、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代議士方為初選意義

李運騰續指,留意到鄒將「35+計劃」和「初選」進行區分,鄒同意,並同意初選是「35+計劃」的一部分,而35+計劃「只係一個名嚟㗎啫」,「35+」代表議席的目標、亦是組織者想達到的目標,但這不是他的目標,並強調「個議席目標點樣決定,唔會影響到初選個意義」。

大律師陳世傑續問,那初選是否用來達到「35+」的手段?鄒指「個人認為唔係」,指「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嘅代議士,先係(初選)最大嘅意義」,同意其看法與組織者不同。

鄒稱聲明將參選人政治理念帶到選民前競爭、惟不知其他簽署者動機

法官李運騰問及,因此無論「35+」或「35-」,對鄒家成來說也是沒有分別,他仍然會繼續發起「墨落無悔」?鄒回應,「基本上我哋三位發起人,都唔相信35+」,而正因他們對未來議會想像都是「35-」,在此前提下,他們認為選出最多具備抗爭意志的代議士才是比較「合情合理」和「實際可行」,並覺得要用一些方法向選民展現抗爭意志,「將參選人嘅政治理念,帶去選民面前競爭」。

李運騰笑言,而結果是差不多所有人都有簽署聲明。鄒續指,「墨落」是初選競選時其中一個有爭拗的議題,「其他簽署人簽嘅動機係咩,我的確唔知」,「我哋三個做嘅嘢就係提供一個聲明畀大家去簽署,佢哋點樣用呢個聲明,我哋亦都唔知。」

鄒稱表面對35+積極有三類人 包括明知不可能仍「販賣假希望」

鄒家成其後在法官追問下重申,以他對張可森和梁晃維的認識,他們3人均不相信「35+」。李運騰笑言,似乎有很多參與者均不相信35+,那鄒協調會上聽過人向戴耀廷稱35+是不可能、或說戴天真嗎?

鄒說沒有,並主動表示認為對35+採取「比較積極」態度的人,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明知35+冇可能,但佢不停去講35+,然之後講35+之後,好似民主會立即降臨咁樣」,鄒並指曾於傳單和街站形容該些人「販賣假希望」。

而第二類人「可能真係覺得35+有可能嘅,帶住一絲嘅希望睇吓可唔可以搵到一個攞到35+嘅機會」,鄒認為他們「類似一種帶一點天真嘅理想主義者」,但當時沒有直接這樣說過。

至於第三類人,鄒指是「有一啲嘅政治嘅勇氣或者政治嘅承擔」,認為他們「覺得35+係冇可能,但佢哋都會盡力去完成呢個任務,目的其實係想話畀全世界知道,無論我哋點樣努力都好,當權者都係唔會比我哋攞到35+」,亦即「撕破假象嘅表面」。鄒並指他是因應第一類人而有自己的主張。李運騰問,所以他將自己視為第三類人?鄒說:「我係第四類人」,即引來哄堂大笑,惟鄒欲再解釋時被法官打斷。

官追問時着鄒想清楚 鄒自言「諗得好清楚」、並稱「墨落」與「35+」無關

法官陳慶偉要求鄒再想清楚共有多少類人,鄒笑言「其實數唔晒嘅」,因每個小區也可產生一類人,並指頭三類「表面上都會主張35+係有可能」,惟陳慶偉指不是,指頭一類人是認為35+不可能但「販賣假希望」,而「假希望」即是不真實的。鄒苦笑說:「我知、我知……我明呀,我啱啱所講嗰三類人……」

惟陳慶偉打斷說:「聽着,想清楚」,鄒說:「我諗得好清楚㗎喇。」陳再說:「因為我不想你現在捏造(make up)證據」,鄒反問:「咁我而家,要點?」旁聽席傳來笑聲,陳遂要求鄒給出最後答案。大律師陳世傑一度問鄒有關第四類人,鄒微笑說「搞掂頭三類先啦」,重申表面上會看到他們主張35+,李運騰問即告訴人35+是可能?鄒說「exactly!」,並指上述純粹是他對他們內在想法的分析。

陳慶偉其後說,鄒是指第一大組可分成三個小組,而他們都是相信35+是可能?鄒兩度重申只是「表面上」。陳追問,即他們是否相信35+是可能?鄒說:「不如我哋掉走個大組啦。」陳說:「聽着,我沒有建立大組,是你建立」,又指「我不想你亂說話和一時衝動(“… say something randomly and at the spur of the moment”)」,並嚴厲說「我再給你多一次機會」。

鄒其後再次重複對3類人的看法,並形容首類人「係政棍嚟嘅呢類,我形容呢一類係政棍、販賣假希望嘅政棍」,至於第3類人,鄒重申雖然他們明知35+不可能,但目的是想讓香港人或世界知道,「無論我哋點努力都好,當權者係唔會畀民主派攞到35+。」鄒最後指,「墨落無悔」與35+沒有關係。

鄒認為戴耀廷記者會稱毋須簽文件 是來自傳統泛民主派意思

辯方其後就約於6月17日後進行、由媒體「Spark」對「墨落無悔」3名發起人的訪問發問。被問到是哪家媒體,鄒指有些模糊,記得是由「張可森搵返嚟」、應是某大學的媒體,張向他和梁晃維稱記者想找他們「講一講『墨落無悔』」,和順便介紹自己和講述政治理念,而訪問中「我哋自說自話,事前冇夾過嘅」。

辯方展示謄本,鄒家成在訪問被問為何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時,提及開會時一直指有共同綱領要大家簽署,但在無通知他們情況下就召開記招指不需要簽:「我哋第一個感覺就話我哋要簽返啲嘢喎,唔可以畀泛民主派單方面去撕毀約章……撕毀緊成個香港民族對於未來嘅想像。」鄒解釋是指戴耀廷稱會讓大家簽文件,其後又突然稱「唔畀簽」。

法官陳仲衡關注,鄒提及不可讓「泛民」單方面撕毀約章,是不視自己為「泛民」一部分?鄒指此處「泛民」是指「傳統泛民主派」,並指6月9日戴耀廷開記者會前,曾聽聞不少傳統泛民主派約見戴耀廷,並要求戴勿要求大家簽文件,故認為戴記者會所說「其實係嚟自傳統泛民主派嘅意思」。

鄒稱部分傳統泛民包括岑子杰批評「墨落」是「夾人」

陳世傑續引張可森訪問提及「如果佢哋係可以了解到呢個時代係需要啲咩,係回應到呢個時代要前進嘅方向嘅話,其實你唔會覺我哋係夾你嘅」,被問「夾」是什麼意思,鄒指張當時是回應就「墨落無悔」是「夾緊人」的批評,該些批評來自部分傳統泛民主派,他當時意識到或留意到的是社民連岑子杰。

鄒稱「攬炒」為自我犧牲態度、目的拉近雙方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張可森訪問亦提及「攬炒」,陳世傑問鄒對「攬炒」的理解,鄒指「『攬炒』對我嚟講係一種態度、一種側重於自我犧牲嘅態度」,並認為2020年初選要延續這種「攬炒」精神,有兩種具體表現,第一是他早前提及實踐議會內「寸土必爭」,第二是「不惜自我犧牲都要阻止惡法」,即「盡力喺議會裡面阻止」的態度。鄒並認為,上述兩種實踐均是在2020年立法會有機會被政權針對、DQ、追討薪金,而行政機關要付出的代價就是「受到制衡」和「推動唔到佢哋想推動嘅惡法」。

鄒又指,「『攬炒』從來都唔係一個禁忌」,而且很常見,舉例勞工向資方提出一些改善工作環境的條件,如加薪或減低工作時數,並表明如資方不改善工作環境就會罷工,鄒認為罷工本身就是「攬炒」。鄒又指,「有權勢者打壓無權勢者,有反抗,就會形成『攬炒』」,並認為「攬炒」目的,就是「拉近雙方嘅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鄒稱無看過戴耀廷「攬炒十步」

陳世傑問,鄒家成當時留意到戴耀廷提倡「攬炒十步」嗎?鄒說「我冇睇過」,亦不知道戴當時有關「攬炒」的主張。鄒並指,首次聽到「攬炒十步」是在收到審訊文件夾時,陳指是2021年,鄒稱不記得當時是否已收到文件夾。

官問張可森梁晃維訪問發言是否代表鄒 鄒:都可以呀

法官陳慶偉其後要求播片,被問到為何發起「墨落無悔」,梁晃維提及如初選協議在如此鬆散情況下定下、無確切文件證明大家也同意,實在不能估算初選後各派人會否繼續堅持參與,甚至入議會後是否會履行當初對港人的承諾,而既然戴耀廷不希望令到多人被DQ,「咁就不如我哋作為有意參選人 take up 返嗰個責任。」

張可森則表示,「墨落無悔」四字是他所寫,望港人或從政者意識到「我哋有啲嘢根本上係唔同咗」,現時不再是討論政治、妥協的藝術、或一開始說要「攬炒」但「回一回價」又不「攬炒」,現時討論的是「抗爭」,而抗爭是不妥協的藝術,「當你簽咗呢張嘢應承咗嘅時候,你絕對唔可以反悔。」

片段播畢後法官陳仲衡問,因三人是一起發起「墨落」,張可森和梁晃維談及為何發起「墨落無悔」的部分,也是代表鄒所說?鄒答:「都可以呀。」陳慶偉亦指,留意到鄒在另外兩人說話時不時點頭,鄒說「我有留意到」。陳續問,那鄒是否不同意他們說法?抑或指他們只是在表達自己意見?鄒回應:「唔會唔同意佢哋嘅諗法。」

辯方稱主問大約到一半

陳世傑最後問到,鄒訪問提及初選論壇「係唯一一個場地去同泛民主派一個交鋒」,問他為何這樣說,鄒稱因以往也沒試過有一個像初選論壇的平台「畀各門各派嘅人去交流」,而論壇可讓大家就不同政治理念交鋒,繼而尋找民主運動出路。陳仲衡指鄒訪問不是提到「交流」、而是「交鋒」,鄒認為「差唔多啫」,指在論壇語境就是「交鋒」。

辯方表示,已完成就「墨落無悔」的盤問,並指現時大約已到主問一半。法官陳慶偉笑言只到一半?李運騰亦關注下一個議題。陳指會問及提名表格、Facebook 帖文、選舉論壇、WhatsApp 群組等,預計星期四或之前完成。

案件明天續審,只於下午開庭。散庭時,鄒向親友說:「好鬼攰、真係好鬼攰。」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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